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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戌学制中幼儿园的地位


  作者: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编  发布时间:2007-2-15 20:11:32  单位:  来源:《百年中国幼教》  
关键字:壬戌学制幼儿园 
 

1919年的“五四”运动,将中国革命推向新民主主义阶段。19229月,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,通过《学制改革系统案》,11月公布《学校系统改革令》,又称“壬戌学制”或称“新学制”。“壬戌学制”不同于沿袭日本模式的“壬子癸丑学制”,采用了美国的“六三三”制的框架。规定在小学下设幼稚园,“幼稚园收受六岁以下之儿童”,并把幼稚园正式列入学校系统,改变了以前蒙养院和蒙养园在学制中没有独立地位的状况,确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系统中作为国民教育第一阶段的地位。1939年教育部公布《幼稚园规程》,对幼稚园的教育目的作了具体的规定。1943年,教育部将《幼稚园规程》加以修正,改为《幼稚园设署办法》,规定幼稚园的儿童数以120人为限,具体编制应按儿童的年龄智力分组,视儿童多寡,合并或分别保育,但每一教员应保育的儿童数日不得超过20人。“壬戌学制”以及后来的有关法规的颁布与实施,促进了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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